朱时银
工作简历
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事务所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金融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1年,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律师”。
朱时银,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开始律师执业,2009年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创办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
朱时银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服务流程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并以此为基础组建了专业化的金融领域、建筑房地产领域、国家行政事业单位领域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整体依托于专业协同管理系统“Alpha”系统,以“可视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团队协同”的全新方式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朱时银律师及团队致力于为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对企业并购、房地产开发合作开发、尽职调查等方面有着非常成熟的成功经验,并擅长高端商事诉讼、行政诉讼等业务。
朱时银律师及团队合作的单位包括(节选):
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节选):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自治区代建中心、呼和浩特市土地收储中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代建中心、玉泉区住建局等。
建筑、房地产企业(节选);中铁十六局、东岸国际、泽信地产、秋实地产、维力斯置业、巨东地产、坤源地产、峰宇地产、五和兴地产、呼市富恒地产、蒙拓地产、恒盛基地产、瀚江实业集团、江河集团等。
金融机构(节选):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自治区分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内蒙古银行、蒙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包头农商行、金谷银行、鄂尔多斯农商行、二连农合行等。
朱时银律师团队代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商事诉讼案件,包括房地产合作开发案件、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股权转让纠纷案件、重大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土地投资纠纷等,其中多起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取得胜诉。
朱律师律师团队具有丰富的非诉专项业务经验,尤其是企业并购、房地产开发合作、尽职调查等方面有着非常成熟的成功经验。如:曾带领团队为银行多次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为矿业资产管理企业提供企业尽调服务;领导团队为多起房地产项目并购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
朱时银律师团队在处理各类诉讼及非诉业务时,具有极强的战略思维能力,擅长从全局角度、以长远眼光看问题,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发展趋势和方向,确保制定科学可行的诉讼及非诉战略方案,又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战略方案。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商事诉讼及非诉专项业务时,凭借制定的诉讼及非诉策略方案等,获得委托人满意的结果和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