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闻
创建时间:2018-05-16 09:06:17 浏览:11188
法 律 新 闻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文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以及《网上诉讼服务应用技术要求》。确立了“丰富电子卷宗内容”、“编制电子卷宗目录”、“数据化电子文件”等12项工作内容。根据《技术要求》,将支持电子卷宗公开,即能够依托诉讼服务平台或司法公开平台,通过与电子卷宗管理模块或系统的网间数据安全交换,为当事人、律师提供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的在线申请、在线浏览、在线借阅等服务,或全面公开可公开的的电子卷宗。
二、《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6月7日。《修正草案》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1.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调整人民检察院的侦查职权。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并相应修改有关程序规定。
2.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的缺席审判的具体程序,增加对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中止审理和被告人死亡案件可以缺席审判的规定。
3.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三、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包括六章47条以及六个附件,从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内部限额、信息系统等方面对商业银行强化大额风险管控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四、财政部:明确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提出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五、央行:对《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起草了《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黄金账户作为黄金产品的簿记系统,在互联网黄金业务中,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征求意见稿》提出,互联网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同时应具备熟悉黄金业务的工作人员。《征求意见稿》明确,互联网机构对其代理销售金融机构的黄金产品,可提供产品展示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